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游泳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意见》(粤发〔2008〕2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就做好2013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下称“中考体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省中考体育考试制度,2014年起,体育考试必考科目将增加100米游泳。《标准》测试成绩计算也将逐步增加考生在初二、初一两个学年度《标准》测试成绩占体育成绩的比重。请各市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请各市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制定具体的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各市教育局。请各市教育局将考试时间和方案分别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和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将在各地体育考试期间组织专项检查,同时邀请有关新闻媒体给予宣传报道。各市要认真及时做好中考体育的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总结材料及考试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于考试结束后3周内寄(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游泳
在50米标准游泳池,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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