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
深圳市民张先生和女朋友
到福田区机关游泳场遇到了点尴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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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在教女友游泳过程中,被工作人员制止,对方称游泳场内禁止私自教他人游泳……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遭 遇
教女友游泳
被怀疑是游泳私教
据张先生回忆,22日18时30分,他带着女友一起来到福田区机关游泳场,购买了两张25元成人票进入泳池。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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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时在最外侧的泳道,游了没一会儿,被工作人员告知,那个泳道是培训机构的训练泳道,所以我们就换到了另外的泳道。
张先生说,但还没游上一会儿,工作人员又来找到他,这次,对方质疑他是游泳教练,并要求他停止“教学活动”。
张先生说,他曾受过专业的游泳训练,所以在教女友的过程中,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对方还提醒他,游泳场入口张贴了提醒:“未经本场同意,禁止教练员在本场从事游泳培训等经营活动。”
尽管张先生向对方解释了自己是在教女友,并非从事经营活动,但对方仍不买账,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张先生质疑,福田区机关游泳场是公共游泳场馆,不应承包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不仅挤占了泳道资源,还禁止市民自己教游泳,这样的要求实在过分,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回 应
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对于此事,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于24日回复南都称,事后,该游泳场已经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进行解释沟通,获得谅解。
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称,游泳是一个高危险性项目,出于对每一位泳客人身安全的考虑,防止开展不规范的游泳教学活动,区体育场明确规定:“未经本场同意,禁止教练员在本场从事游泳培训等经营活动”。
建议市民学习游泳务必选择正规机构,如果市民从事小规模的非营利性教学活动,也应在救生员的许可与关注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
对于该游泳场内的培训机构
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解释称,福田区机关游泳场的产权归属为福田区政府,该游泳场从未承包给任何机构或单位,由于曾经出现过不规范游泳教学导致的安全问题,因此,为规范管理游泳场内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安全,福田区体育场每年均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开展游泳教学合作。
2018年夏季游泳培训由深圳市圣诺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在场内从事游泳教学培训的经营活动。
这是普遍现象吗?
未经许可,教练员和市民不能在游泳池从事游泳教学,这是福田区机关游泳场一家的做法,还是普遍现象?为此,有媒体联系了南山文体中心游泳馆、福田体育公园游泳馆,龙岗大运中心游泳馆和宝安区体育中心游泳馆了解情况。南山文体中心游泳馆和龙岗大运中心游泳馆不允许私教,可以接受游泳客人教自己的家人游泳。而福田体育公园游泳馆和宝安区体育中心游泳馆既不允许私教,也不允许游泳客人教自己的家人游泳。
所以,市民如果需要在游泳馆教家人游泳,最好先打电话问清楚,征得游泳馆的同意,避免白跑一趟。
夏天来了
游泳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除了能否自学游泳是一个方面
还有哪些要注意的?
如何选择合适的泳池
看游泳馆设备设施。游泳馆开放除了要具备卫生许可证、体育场馆经营许可证之外,还有配有国家安检过关的泳池设备设施。
看泳池底部颜色。游泳池底最能反映出池水本质的清浊。这也是对泳池过滤设备的一个最好的质量检验。
看泳池水的深浅。浅水区的规范水深不得超过1.2米。
看泳池设计是否是“先浅后深”的规范形状。有的游泳馆一进门就先是深水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看泳池的人流量是否按规定。一些游泳馆没有控制好人流量,加上水循环处置设备能力不够,让水质大打折扣。
看是否具有安全设备。一般情况下,游泳馆都需要备有专业救生员。
谁家不靠谱?
大件事君给你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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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大件事君能帮你的就到这里了
我只想问
如果遇到和张先生类似的情况
你会怎么办?
欢迎和我们聊聊哦~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范瑞
编辑:刘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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