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2013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6/9 8:56:26    文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3年广东省中小学校园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我区预防学生溺水的形势和2013年校园安全的工作部署,制定2013年我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全面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2013年,学生溺水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下降25%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

1、定期召开区级预防学生溺水部门联席会议,落实部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佛山市顺德区防止学生溺水工作意见》,今年5月和8月,召开2次区级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开展专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解并落实部门职责。(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预防学生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重心下移到镇(街道)。镇(街道)教育局为本辖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牵头单位,统筹协调镇(街道)公安部门、综治部门、国土城建和水利等部门,参照区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牵头单位:镇街道教育局,责任单位:镇街道预防学生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学校要对本单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总体安排,按照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制订工作方案;不断丰富教育的手段和内容,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主动与村居进行联动,组建巡查队伍在重点时段和重点河段进行巡防。对上放学途中经过水塘或河道、家长下班时间较迟、家长周六周日需要上班的学生进行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并分门别类与家长共同制订教育和监管措施。建立教师和学生、学生家长面谈告诫教育的制度,班主任与本班任课教师要对全班学生、学生家长包干负责进行面谈告诫。(牵头单位:镇街道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二)进一步加大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力度。

1、大力提升异地务工人员对子女的安全监护意识。近几年来,我区学生溺水事故多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目前,我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约12万人,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任务重、压力大。综治维稳部门要加大对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在防溺水方面的宣传教育,督促切实履行家长法定的监护责任。学校要利用校讯通将预防学生溺水注意事项通知到学生家长;每学期要定期召开异地务工家长防学生溺水专题讲座,大力提升家长对溺水事故危害性的认识,指导家长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责任单位:综治维稳部门,各中小学校)

2、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图片展览。聘请专业公司制作预防学生溺水图片(10套),在10个镇(街道)中小学校进行展览,大力提升学生对溺水事故危害性的认识,提升学生救护能力。(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3、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网络知识竞赛。利用顺德区校园安全管理智能平台,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网络知识竞赛,吸引广大师生和家长参与,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和救护能力。(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4、结合“家门口的电影院”、社区宣传栏等开展宣传教育。制作防学生溺水公益宣传短片,利用宣传部开展“家门口的电影院”的活动契机,在放映前进行播放。利用社区宣传栏等张贴宣传画,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预防学生溺水的浓厚氛围。针对不同社区的特点,利用物业封闭小区集中居住的优势,强化小区内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村居)

5、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教育。制作防学生溺水公益宣传短片,利用顺德电视台、顺德镇(街道)新闻联播等开展宣传;利用《珠江商报》,开展征集预防学生溺水标语征集大赛,并将优秀标语推广宣传。(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佛山电视台顺德频道、佛山电台顺德频道、《珠江商报》)

6、利用主题班会、广播校会、宣传专栏和黑板报等,对广大中小学生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题教育。告诫中小学生不得在河道、池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水边玩耍嬉戏,不允许中小学生到河涌野游;明确要求没有救人能力的中小学生不能擅自下水救人。(牵头单位:各镇街道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三)进一步加大预防学生溺水隐患排查力度。

组织各镇(街道)对全区水利设施(堤围、水闸、船闸、泵站)管理范围进一步排查,对近3年来在水利设施管理范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地点加设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标语)或安全防护设施。对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园林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责任单位:国土城建和水利部门,各镇街道、各村居)

(四)进一步落实游泳技能普及制度。

1、建立游泳技能普及制度,要求全区小学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全面掌握游泳技能(参照顺德区小学生游泳普及标准,见附件)。对一年级新生入学、插班入学时不会游泳的学生,督促家长让学生在3年内学会游泳。建立小学生游泳技能个人档案,对游泳技能培训和面谈教育告诫等进行记录(牵头单位:各镇街道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2、全面开放学校游泳池。督促有条件的学校在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的基础上,面向学生开放游泳池,为普及学生游泳技能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各镇街道教育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3、鼓励各镇(街道)兴建面向青少年学生免费开放的游泳场馆。积极支持各镇(街道)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为青少年学生提供公益性的游泳场馆。

(五)进一步加大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督查力度

1、各镇(街道)教育局要联合镇(街道)有关部门,对辖区各中小学校和村居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镇(街道)派出所要联合村居治安联防队,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河段实行巡查联防。各镇(街道)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安全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加强督查。(牵头单位:各镇街道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派出所,各村居)

2、从5月起,区预防学生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抽查,重点督查近3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较多的镇(街道)和学校。

(六)严格落实学生溺水事故信息通报机制。

各中小学校和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信息通报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逐层上报有关数据。区应急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及时向区教育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全区学生溺水死亡新闻通报由区教育局统一发布。(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公安局,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1、区预防学生溺水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在年度单位预算经费内安排相应经费,确保规定的各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顺利开展。

2、各镇(街道)要安排预防学生溺水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宣传教育、在河道安装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和普及学生游泳技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