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人之恶,毋太严,要思其堪受。”
——《菜根谭》
人生在世,意外难免,若因旁人而致使自己发生了意外,向其索赔没有什么不妥,可是漫天要价胡搅蛮缠那即使占理也成了无理了。
据媒体6月10号报道,家住杭州的女子敖某因在一家游泳馆不慎摔倒磕伤了左膝盖,遂向游泳馆提出了一万多元的赔偿,对于这个赔偿要求,店家表示无法接受,甚至称她就是在无理取闹。
据当事人敖某称,当时她和自己的男朋友一起在游泳馆游泳,她在池子里游了一会儿后,感到有些累了,便想上岸休息一下。可是泳池岸边的积水让地面十分湿滑,加上敖某的体格着实有点巍峨,她还没等离水的身体适应地面的引力,直接就朝岸上走,没等走出第二步,脚下一滑,她的身体直接失去平衡摔在了地上。
敖某摔倒后,抱着膝盖呻吟起来,还在泳池里的男朋友见状,十分“敏捷”(不慌不忙)的上岸询问她伤到了哪里?
这个男朋友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很强,表现相当镇定,对于女朋友的伤势一点也没有大呼小叫,在观察了一会儿后,男朋友起身找到旁边安全屋里的安全员,让其帮忙送点伤药过来。
看着安全员离开的背影,敖某对男朋友抱怨说:“我刚才摔倒的时候,这家伙都看在眼里,可是他居然装作没看见,动都没动一下还在那低头看手机,这样的安全员真的太不负责了。”
男朋友点点头,随口安慰了几句后便在一旁默不作声等待安全员送药过来。之后敖某简单涂了点伤药后就被她的男朋友送往了医院,经过医院的检查,敖某的髌骨软骨骨折。医生建议居家休息两周,不要剧烈运动,也不要长时间站立。
敖某的男友如此淡定,成功引起了网友的注意,免不了在评论区调侃几句。
敖某是一名网络带货主播,她的工作性质就是要长时间站立,既然现在腿部受伤工作不了了,那么产生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就要由游泳馆来承担。敖某认为造成自己摔倒的原因就是因为游泳馆的安全措施不到位,特别是那个安全员完全不把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眼里。
对此,游泳馆的安全员解释说,当时他没有看见敖某摔倒,只是看见她坐在地上,但是觉得没有大事,毕竟她的男朋友也在身边,所以就没有出去查看情况。
敖某说安全员在狡辩推卸责任,她说当时她还特意朝安全员看了一眼,但是这家伙故意低下头当做没看见。而且自己摔倒的时候,游泳池周围一个救生员都没有,偌大的一个游泳馆连个救生员都不配备,这难道还不够说明问题吗?
针对这个问题,游泳馆的徐经理回应称,敖某当时使用的这个游泳池因为不到250平,所以不需要配备两岗一巡,但他还是配两个人过去,可事发当天这两人没有到岗履行工作安排。
当然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工作性质不是固定坐岗,如果游泳馆有其他事物需要处理或是泳池人很少,他们也是会临时离开的,但不会说完全没有救生员。所以,这件事情就是一个意外,也是赶巧了。
敖某认为不管怎样,她因为泳池的安全防护问题摔倒了,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 游泳馆就得赔偿她的误工费和医药费。敖某还特别指出了泳池岸边全是积水,而且防滑垫离的很远,这样的设计想不出意外都难。
徐经理觉得很冤枉,他说泳池的设计完全按照国家标准,即使是杭州体育馆内的游泳池也没有紧挨着泳池边贴防滑垫。之所以特意设计一些距离是因为泳池里的水是外循环经常会溢出来带走一些脏东西,这样会显得干净,不然就会很脏。
这样一想,徐经理说的话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可是敖某在泳池安全因为地滑摔倒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当时场馆里没有一个救生员在现场。对此,徐经理说这确实是他们工作上的疏忽,他们也愿意做出赔偿,但是也仅限于两三千块钱的合理赔偿范围之内。
徐经理补充说,要是敖某在游泳池里出现了任何情况,那么没什么好说的,他们全权负责到底。但是在泳池外因为自己不小心脚滑摔倒了,那么造成其摔倒的主要责任就不应归咎于没有上前搀扶她的安全员和游泳池设计之类的问题。
对于这件事情,你觉得敖某的赔偿要求合理吗?游泳馆是否应该赔偿她呢?欢迎评论区留言。